南(nan)寧市青秀區南(nan)湖街道辦(ban)事(shi)處嘉賓社區服務用房租賃單一來源采購公示
一、項目信息
采購人:***
項目名稱:***房(fang)租賃(lin)
擬采購的貨物或(huo)服(fu)務的說明:
標的名稱:***房租賃
數量:***
預算金額(元):****
單位:***
貨物或服務的說明:***、選址要求:***-1號晟大埌東市集4樓
2、租賃期限:***
3、面積及房屋狀況要求:***㎡,房屋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,房屋結構良好,無質量安全隱患。
4、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在有效期內,未被扣押,未被凍結;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書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。
5、供水、排水、供電、照明、排風設施良好,能夠保證交付使用后日常用水、用電和照明需求,排水系統通暢。
6、可(ke)提供(gong)居民群眾日常辦(ban)事停車位(wei)置。
擬采購的貨物或服(fu)務的預算總金額(元(yuan)):****
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:***路1-1號瑯東村六組,該辦公用房所處地理位置交通便利,位于青秀區政務服務中心樓上,與現有政務服務場所處于同一建筑內,可實現“一站式"便民服務,極大減少群眾辦事奔波時間,避免群眾因辦公地點分散而重復排隊、多頭跑動。嘉賓社區辦公用房自去年7月份搬遷以來,經過一年時間的運行,轄區群眾對參加社區活動、辦理相關事項給予高度評價。若選擇其他地方再次搬遷,將會花費大量人力物力,涉及設備拆裝、檔案資料搬運、網絡線路遷移等費用支出,造成不必要的浪費,且搬遷期間可能導致社區業務暫停或延遲,影響群眾辦事,轄區居民意見大。基于該辦公用房的地理位置優勢、群眾辦事便利性需求、節約財政資金及服務連續性要求,選擇該場地繼續用于辦公用房。
綜上,該(gai)項(xiang)目(mu)符合《中華(hua)人民(min)共和(he)國政府(fu)采購(gou)(gou)法》第(di)三十一(yi)條及《廣西(xi)壯族自治區財政廳(ting)關于(yu)進一(yi)步規(gui)(gui)范政府(fu)采購(gou)(gou)單一(yi)來源采購(gou)(gou)方式(shi)管理的通知》(桂財規(gui)(gui)〔2021〕4號)一(yi)、(一(yi))第(di)2點規(gui)(gui)定(ding)的情形,擬采用單一(yi)來源采購(gou)(gou)方式(shi)。
二、擬定供應商信息
名稱(cheng):*********任(ren)公(gong)司
地址:***
三、公示期限
****-**-**日至****-**-**日
四、其他補充事宜
五、聯系方式
1.采購人信息
聯 系 人:***
聯系電(dian)話:***-****
聯系地址:***
2.財政部門
聯 系 人:/
聯系電話(hua):***-****
聯系地址:***
3.采購(gou)代(dai)理(li)機構(如有)
聯 系 人:***
聯系電話(hua):***-****
聯(lian)系地址:***-1號 青秀(xiu)區政(zheng)務服務中(zhong)心 3樓310室(shi)
六、附件
專業(ye)人員論證意見(jian)(格式見(jian)附件(jian))
附件信息:***
單一來源采購 采購方式論證意見_7.****.pdf (468.9 KB)